根据宁大政〔2016〕23号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学生社区负责对学生寝室卫生进行每日一查。现将第七周(4月11日-4月15日)的卫生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第七周寝室卫生检查3次以上不合格寝室汇总表

《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已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本周开始,学生寝室卫生日成绩将作为学生寝室卫生每月成绩和学年成绩总评的认定依据,与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文明守纪”项目成绩直接挂钩。请各学院积极宣贯《宁波大学学生寝室卫生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并及时对不合格寝室进行约谈、落实整改措施。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第七周学生寝室卫生检查成绩总表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2016年4月18日